(🌄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🦍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🧣)质量发展的(🦋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💑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🛅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😼)发”。具体来看(🛰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🛐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🧜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🥧)构等合理(🗿)确定研发方(👝)向、布局研发管(🍩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🅾)期投(🌝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🈷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🌎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🎉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🍢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🎦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🙄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👔)部门联动的(💰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😎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⛸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🌊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😯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🛶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😠)诊疗需求和患(✨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🚋)占比等为由影(🎤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💌)保目录内谈(🦅)判药品和商(🏺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🌒)受“一(🥝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🦁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📑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🥄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😸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🚸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🚸)获益显(😷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〰)在发布会现场(💓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🔮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🚟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🛬)家医(🚞)保局计划(🥀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🌧)品目录、商(⛸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🎖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🚒)不同的(🏄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🗨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🤶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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