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🐜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🌈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🈹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🌙)困境——“研发(🛬)难”“进(👞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🌳)件都一一给(🥓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🔛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🐰)好疾(💀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🥗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☝)线,提升创新效(🔋)率。 在资金方(🆔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👿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📂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💂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📈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✅)参照(💔)药(👝)、支付范(🍆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🥊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🔮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📕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🏕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🎌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🍈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😼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🤹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🦖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🗣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🌻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🏙)基本”的基础(🐱)上(🌻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🌵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🐢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🤣)著且超(📍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🔙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🛂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🔞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🎱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🚖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🎫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🏞)同步调整,程序(♉)基本一(🔃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🔉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🤭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🤼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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