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🛑),国家医保局、(🕡)国家卫生健(🏕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🍲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🧤)《若干(👃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🔭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🛷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🙃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🐷)“支持医保数(🍁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💲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🐓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🔩),支持医药企业、(⏲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🎾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🈷)金方(📢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🤦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⭐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🥠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📴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🧕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🤟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📿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🏀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㊗)重大慢性病(🏔)、儿童用(🐮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📴)完善多部门(🕑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🍺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💽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🍝)者(🍜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🤜)用(🌺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🏕)创新(🕠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🏴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👬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🍏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🗻)目录。应对(🐽)重大公共(💂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👼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⛷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🏍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🌈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🐐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👵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🙇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💈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🔤)同的(🆒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👫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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