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🌐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🏄)发的《支持创(🥟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🤜)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💦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🕔)保(💛)数据用于创新药(💤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🐢)到要依托全国统(😠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🧢)药需(🛢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🏂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🛹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💃)局(🗝)研发(😢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🏑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🌠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⛓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💟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🥓)投资,培育(📅)支持创新(😈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💎)申请获得国家药(🚀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💌),企业(👘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🌿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🚳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🏙)实施创(❌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🐫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🕞)制。 此前(🙍),即使进了(👉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🛏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👁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📰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📚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🥗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🔚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🔷)目录内(👠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🌁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🦎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🐕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🏉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💠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🎡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🈲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🏤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🏨)高价值创新药(🛵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🤽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🚂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⛳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☝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〰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🥇)是推荐进(😎)入商保,并不(🚚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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