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🍶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🙏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🐥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🎱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🏌)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🌥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🙀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🍢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🚰)业(🎯)健康保(🎊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🌙)基(⬅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📭),上(🎩)市申请获(✔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🚐)门与(🧤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💻)主规格、参(✊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🎬)物研发国(🤐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🌿)此前,即使进(👷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✈)“进门”环节(🕝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🚋)中心副(🔶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🏜)布(🚕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🥫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🍲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👧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🐐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🍭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👒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🦄) 《若(🕔)干措施》提出(🌎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🔇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🏷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😇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🎎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💅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❣)另外,此次文(👣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🚇)。 在(🥙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🔈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🕧)表示,“商保(🧤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☝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👡)保目录同时申报(🦊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🍹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🦑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📤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🔢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🔐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👌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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