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🗡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👃)量发展的若干(📂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🚇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⚽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👐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📠)归(🤐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🐾)科研(🙊)院所、医疗(🧦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🗾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✅)研发提供(🆚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😀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🈵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🎭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👟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🎋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🕊)范围等开展(🚟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🍪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🐼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👆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🕤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🎍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⏩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🍚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🍲)新药配(🔱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🕷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🕔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🍍)基本医(🏾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🏄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🤽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🛣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🍑)患者获益(📷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📯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❄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🐕)新药目(💗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👺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🚣)障边界,为(🛵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👢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🚃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🚊)业可以自(⤵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🌕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🏆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🔫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👗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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