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✔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♈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🕗)展(😹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🆗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🙆)难”,文件(🌎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🗣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🦄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♍)药(🛁)企业、科(⬇)研(🎑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🔎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🤣)创新药研发(🌷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🌙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👳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💼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🐕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🔊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🐅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🏗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😃)上强调,首(🐵)要任务是(🛃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👊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🥔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🍡) (🗳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🐚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🌫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🏠)品目录。在坚(🥄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🍞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🍚)有关部门(🥫)研究(🐅)临时纳入(😝)医保支付(🚋)范围的可行路径(👓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🎤)亮点是提出设立(😡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📧)新药(🗝)品(🥜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😊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🕘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🍱)药服务管理司(🐍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🔆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📒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🙆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🤹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🥈)、商保创新药(🔽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🥋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💰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🈷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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