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🔅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🚇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🤼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🖤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🎣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🌲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🍚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🍳)创新药(🔯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🧔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🧤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🔯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⛹)育支持创新药的(📭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🐈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👗)支付范围等开(👽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🚸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🔀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🎡)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🌅)录,创新药(📅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🍈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👄)保定点医疗机构(🤾)于(🕉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🧞)会,根据需(🚀)要及时调整药品(🚚)配备或设立临(😚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🔖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😍)优化基(💨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📄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🧚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🌴)特殊情况必需(🐦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🤹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🆎)文件中的一(🕞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🌚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📯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🧛)者获(👡)益显著且超出(📵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🦖)家(🌐)医保局医(🌃)药服务管理司(🚞)司长黄心宇表(🌬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🌉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🐬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🥕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💌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🏂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❤)“强制”。国(🌺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🈂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🤤)是推(🤴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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