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🃏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🥢)简称(🤘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😛)到,对于(🙇)业界关心的创新(🌥)药(🏡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🍐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🗾)临床用药(♑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🧡)医药企业、科(🛑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💺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🚞)方面,文件(🚜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🏧)扩大创新(😻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🐚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😪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🐚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🕖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🍯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👎),即使进了(🌏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♊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💣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⌚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🤢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🎟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🏩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🛰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⚽)调整(⛹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🕳)合条件的创(🔴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🎢)录。应对重大(🛰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🅿)付范围的可行(🌱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💀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📔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🏷)保承受力的高价(🃏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👈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🎿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🌤)药目录或同时申(⛽)报两者。” (🅰) 中新健康记(📈)者还在发布会现(🛒)场获悉(👵),商保创新药(🤔)目录中(👇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🗺)示(🗼)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🏸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😼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🐃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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