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👮)生健康委(👩)印发的《支持创(🍃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🍝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🏡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🧖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🏌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🏔)产品,支(🏵)持(😚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🤨)创新效率。 (🕐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🈂)规模。鼓励商业(🕸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📔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🤔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👨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📁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🗃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🅱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🖕) 此前,即(🛳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🦖)在医院“进门(🛌)”环节(🎊)。国家医保局(🍣)医(🛑)保中心(🎬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🎻)进入医疗机(📏)构。 (🎃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🧤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🚕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🎃)调整药品配备(🥚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🌁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📗)内谈判药品和(🚼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☔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🎫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🙄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⏸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🤨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🙀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😫)保创新药目录(📲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🌕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🚐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🛂)供新支付渠道(🐄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🎳)保创新药目(🙆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🔴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💗)保创新药(😜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🎶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🏖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🌻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🌜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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