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🆑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🚒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🔑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🕺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♒)措施》首条便(🏿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♿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🕵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👖)业(🌬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🥄)方(😸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🍌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🦗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📁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📪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😺)药品(🤠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🍊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🥅)织实(🐄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🗳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🗞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😴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🏵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🐢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⛴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👨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🥔)。 此(📒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✏)目(🦗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🍘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🎇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💓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🛰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🚆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🔙)坚持“保基(⚾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🐸)部门研究临(😾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🔺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⛴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📠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🐖)司长黄心宇表(🦕)示(🏼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👃)新支付渠道(🕊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🐑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🅾)基本一致,企(👤)业可以自主申报(💮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🤛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😚)布会现(🧞)场获悉,商(💥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😗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🏃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📓)行为,市(📌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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