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🧖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⬛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🏸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🌠)保数据用于(🕐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😽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😂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💼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🎲)向、(🚼)布局(🌡)研发管线(😦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🔖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🕙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📱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📕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🐔)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📵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📃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🧛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🍄)物研发相(🐮)关任务(😕)落地实施(🎥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🗜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📑)药也常卡在医院(🖌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🔌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🌿)通道,保障临(⛎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😐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🗾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🗑)调(🛁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⏩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🤸)有关部门研究临(🕋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♉)。 另外(🚌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🌈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💛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🧙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🈺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🍄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🛵)务管理(🥉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🚚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🐄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✝)步调(😓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🎽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💳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🌌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⛴)记者还在(🔷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🍑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🥌)候定位可能不一(♒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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