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🚮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🚡)的若干措施(🌜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🍙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🐣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🐌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💱)要依托全国统一(💸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🏩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📄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🤬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😰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🚻)健康保险扩大创(➰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💔)健康保险公司(😔)通过创(🥫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🏓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🍻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🗜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🎟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👻)织(🌶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🔒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💐)、高发重大慢性(🗝)病、儿童用(⛳)药、罕见病等重(🍦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🗿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⏮)使进了医保(🔨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🍟),首要任务是(🧒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🗿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👥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🐍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🆗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😭)基本(🌑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📖)入医(⚽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📤)等特殊情况必(⏹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🚢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🔄)获益(🌑)显著且超出基本(🦇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🐱)保局(🥪)医药服(🥧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🚷)健全多层(💴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🧖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🕶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🔫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🥀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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