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🆑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🎙)发难(🐢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⚽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🎮)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😮)创(😜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🍩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🦆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🎁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🧣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🔋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🤸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♉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🎾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😵)医保部门(⛑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📞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🌱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📫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🙈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🈴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⛲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🏨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👷)药(📬)积极进入医疗(🌃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🥂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💟)构用药目录(🦖)数量、药(🦌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🎈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🏪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♋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🕐)“保(🎊)基本”的基础(🌬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♊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🐤)范围的可行(🏀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🐟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🌒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🎵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🔖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🍳)管理司司长黄(🏈)心宇(🦍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📣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🗞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🆑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🌐)目录同时(📸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📄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🙌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💈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🐵)为不同的产(🎅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🕡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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