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💭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💘)付(🐌)难”,文件都一(😔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😻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🌸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❗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🌎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🌵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📅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🚣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💭)创新药,企业(🕤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📌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🍗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🎑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🚑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👉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🔼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📵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💮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🎼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🍏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🎩)出,鼓(🔒)励医保(🈂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🐁)临床(🛒)诊疗(🚉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🦀)为由(⛷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🖊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🎤)品可不受“一(📼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🏢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✖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🗂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🏰)可行(⏹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🚘)值大(🔶)、患者获益显(🎗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🏮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🉑)药服(🕑)务管理司司(❌)长(🦉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🚎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📻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😷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🛀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🍦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🐉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🍋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🍥),所(✔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🤖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🛥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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