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🎒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🙄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⛎)件都一一(☝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📀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🍬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🎙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🌩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🌁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🎬)研发方(💱)向、(👢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🚸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🤫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🕎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🍁)研发提供稳定(🚥)的长(👝)期投资(🆕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🚺)步申请医保部门(🛳)给予(💭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🦀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🍖)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🌻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🆚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✝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🏠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🐶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🐈)益。 此外,不(🍺)得(🗾)以医疗(🛑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🎒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⛩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😱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🚬)”限(🚓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🍁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🥠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🔇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👓)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👅)“商业健康保(🤵)险创新药品目录(🍚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🥅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📃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💙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🏁)保承受力的高价(🤒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🌐)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🗼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📵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👮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🗞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🤶)品是推(🌕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⤴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👬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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