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💷)解决措施。 (🔍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🍫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🥐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❔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♊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🖼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🐂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🕺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🏏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🥘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🦒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🍉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🤳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🌸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🎑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🕠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🐇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🚆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🍾)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💴),首要(🍁)任务是推(🍵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💹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🖲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🧟)益(🚼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👖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〽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🕟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🉑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🐸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📣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🦁)共(🕔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🖕)创新药,可商(🥦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🤛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🚈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📻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😊)且超出(🕓)基本(🌖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🌦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🍺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😂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📌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♟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🚜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🕸)入(🍪)商保,并(⏬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♟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🎯)设计(💩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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