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㊙)印发的《支(📃)持创新药高(🍴)质量发展(🆒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💖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🌲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🆔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🚝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⚓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🕯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🌏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😺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⛄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⛲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🧒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🛋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⛏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🌶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🏦)门提到组(💅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🎰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🌘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⏱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🛤)副主任王国栋(🍖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📝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🥧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🍀)临(🦌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🔂),不(🎆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🐄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🚆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🙊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🔗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🌽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🚣)殊(📈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🚎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🖖)。 另外,此(🌖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🔋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🎈)”(以下称商(🤒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🤘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🍠)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🚞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🚲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💊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🌖)体系(📂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✴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😛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🚈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⌚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🧕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🛠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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