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🔤)。 《若干(😨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🎉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🗝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🚐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🧝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🖤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🤙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🌥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✨)供稳定(📣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💑)心资本。 (😿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🤲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😉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🈁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🖥)施创新药(🧢)物研发国家(📮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♓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🛅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🎊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🍱)在医院(📋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🅿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💷)》提(🦏)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🖊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🙍)公布后3个(🎎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⚽)调整(🏠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🔱)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📸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✡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🚞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🏪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🌻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💌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🌡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🚁)的可(⛷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😬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💻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🐴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🐒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🌅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🚘)保承(🐸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👋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🎥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🍕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📄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🤢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🙃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🚈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📔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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