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😌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🚡)干措施》)对(💗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🌫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🐺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🤳),文件提到要(😉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🌠)床用药需求(♑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🍠)品,支持医药(🥇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💛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🎤)险扩大创(😖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💽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💉)过创新(🎦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🎬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🦃)与企业可(😂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🚓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🌨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🍳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🉑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🖊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🏏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🛑)需要(🥡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🌴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🚷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🌒)外,不得以医疗(❓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📅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🐴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🗼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🖊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🌑)基(🚍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🙋)等特殊情况必需(🏽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👖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🐪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📡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💑)程度高、(⛓)临床价值大(♌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👅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♈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🚳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📂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🌑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🌈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😰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🐘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🌋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🔍)者(🕵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🚺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🥁),所以用的(🤨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👿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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