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🕘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🤴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🈵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🍄)于创新药(🦃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🌝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🎁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👀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🌞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🍵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🎍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🈵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🥞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🤢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🏹)保部(🕠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🦊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🌅)传染病(😴)、高(⛺)发重(🚶)大慢性病(😁)、儿童(🌟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😽)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😖)关任务落(🗃)地实施并(👠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🌍)医保中心副(🦒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🎍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🔫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😔)设立临(🐰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🏢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⏮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🏼)必需的创(✌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🐞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🖍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👗)录”(以(💱)下称商保创新(🍳)药(⛏)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🎸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🧛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⏱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👏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😩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🐮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🐑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🤡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😗)创新药目录中(🛃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✝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👋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📽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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