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🔲)生健(📞)康委印发(💧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👪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🎿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➕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💲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🗾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♑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😥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🆙)在(🔄)资金方面,文(📿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💔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😈)发提供(⏳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😖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🚶)请获得国(🤯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🕝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🥇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🍓)在统(🌏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📢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🧥)药物研发相(🌐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🌏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🐕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😮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🍚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🗡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🛣)采购(🗝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⬛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⛸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🥁),定期(🍁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🕘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🥜)、患者获益(⭐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🈹)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🏁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🐗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😶)价值创新(🎾)药提供新支(🛳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🏢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📷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♋)自主申报(📆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⬇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🤞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🌾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🤧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🅿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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