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🏘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🤰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🎩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😿)保数据(😍)用于(🤓)创(🌦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🦕)到要(😻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🔥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♉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🧡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🎴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👣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💚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🏥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🔻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🔒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🉑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➗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🚅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🚵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🚀)心副主任王国栋(🚝)1日在政策解(🐮)读发(⭐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😞)构。 (😮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🥃)内(🎤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⬅)调整药品(🔍)配备或设立临时(👚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🚛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🧔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🚖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💸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🔅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🍔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📡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⭕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🔅)目录”(以下称(🕝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😭)创新药。 在发(🕰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🤭)次用药保障(🥫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🐻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🤞)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🌕)基本医(🎎)保承(🚉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😮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🉑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🔛)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🔬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♏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📷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🍆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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