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🛁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👞)院难(🕰)”“支付(🌭)难”,文件都(💃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🦑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🛫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🃏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🦀)床用(👒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🗄)业、科研院(🕸)所、医疗机构等(🗣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✨)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🏕)药投资(😉)基金等(🍱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🥇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🛣) 另(🤑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🤷)请(🖇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🔉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🔜)动创新药研(🎐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🕋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😻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✳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🕵)副主(🕚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🍔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🔜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🔐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🙂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✉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🥨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🧞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🌂)事件等特殊情(⭐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👀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🈯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📡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🥑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🤥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🍯)理司(🕘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😖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🤪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🚣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🐳)医保局(🐺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🔑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😇)“强(😸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🍃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🔒)荐,而且(🚛)价格应该(😰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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