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🐶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👽)措施。 (🔱) 《若干措(🐽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🚊)国统一的(🕰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⬛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🚣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🙎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👑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🎅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🛏)等多种(🚷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🛬)部门(🎐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🚇)请医保部门(🌂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〰)录准入涉(⏭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💫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🏏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🚔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🎵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🎥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🆎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⚪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🉑)家医保局医保中(🎾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🎞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🔍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🚿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⏫)外(🍆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🔴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👐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🧤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🌺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🍹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📝)的可行路径。 (📴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🌁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📥)点纳入创新程(🏸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🆗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🏜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🦋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🌂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🛶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🚔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🌯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🆙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🅾)现场(🍵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🔅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📬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🈺)也是协(🧜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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