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🌉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💣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🛎)下简称《若(🛎)干措(🧥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💷)发难”“进(🥚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🈷)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🗨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🧛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😡)体(🍌)来(🚺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♓)疗机构等合理(🦇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🦏)创新药投(⛎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📙)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💛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🚞)请获得国家药品(🤟)监管部门受(👕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🍶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👊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🐿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🛎)高发重大慢性(🏤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💻)保目录(💏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🏢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🆘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🔏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❌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🍧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⛳)数量、药占比(🧚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💘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🦊)(即同一通用(🚊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🦎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📯)共卫生事(📬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🕝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😢)围的可(🎌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🏴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🛫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🏸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🙌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📚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🐲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🔚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💫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👩)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🌫),企业可以自(🦅)主申报(🍖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➖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👡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🍎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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