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🌿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🍇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🎪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🎮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🚍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🌝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🔲)据归集和分析(🦋),开发适配(🦈)创新(☕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🥏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🔔)等合理(🚶)确定研(👉)发(🗽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🛎)效率。 (➡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🔸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🏆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😠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☝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🍖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🏼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🔼)门与企业(🍂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🤶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🛴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🕹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🌺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🙏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😻)目(🦄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🔑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🎨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👒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🗻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🚙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🥗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✨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🤨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🍯)设立“商业健康(🐔)保险创新(🖋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🔠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🛥)发布会现场,国(🍓)家医保(🕰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😸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🤡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👛)。” 黄心宇(🥥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🔨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🙅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🐠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⏸)保,并不是(🎊)“强制”。国(💽)家医保局相关(🥨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💵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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