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💋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💻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💧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🐼)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🔆)条便提出“支(🛹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🌇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🌊)保信(🚆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🍢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🦓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🤓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🐱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🆔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🕕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🌟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🚑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🐕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✏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✔)儿童用药、(〰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👛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🧕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😖)王国栋(🏑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🙏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🎷)调(🙊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🍱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👢)临(🍕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📦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🍝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📸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🏂)《若干措施(🤟)》提出,定期调(🍉)整(😕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🐏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🥘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📫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🐊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🚙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📒)障范围的创(🍌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🐩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🌜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🛳)基(💪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💨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💡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💬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😖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🎡)品目录、(⚽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😁)。” 中新(🔎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🚻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😹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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