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👋)家卫(🥏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😎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🌦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🍕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🌀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🍪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🍡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🏳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😜)病(🌐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🎡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👟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♎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🧣)新药研发提供(🏾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⚡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🌦)获得国家药品(🌔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🎸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🥥)参照(✒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🏢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🈯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🥡)病、儿童用(🐌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🕧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🍇)新药积极进入医(🧚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🈸)于(🔃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🗣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🤡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🐽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🏓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🌬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⬅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🚡)时纳入医保(🗿)支付范(✳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🎋)”(以下(💭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⛏)点纳(🎽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⏮)保障范围的(🥎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🚋)是健全多层次(🎃)用药保(📵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🔃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😇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🍙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🍰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🤭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🍛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🍢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📄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🌙)时候定位可能不(🌔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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