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👁)医保(💲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📥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♎)“研发难”“进(🚷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🎥)施。 《若(🎞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🚫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🈶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💸)药(🥧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😌)医药企业、科研(⛱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🦖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🕣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🥀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🔨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🏅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🚦)企业(⏫)可围(⬆)绕药品(🦎)目(💦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🦅)格、参照药、(👆)支付(🕳)范围等开展(🤧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📒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🥨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🏩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⚡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🐣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🙁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🧕)立临时(🐦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💌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🤪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🤰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🔖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🏆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🎴)程序将符合条件(😴)的创新药纳(🍣)入(✉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🧛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🤙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🍨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📤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😩)本医保保障范(🔼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🚰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😉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📄)保创新药目录是(🈹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🗜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📵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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