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👛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🐵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🎷)难”“进(👪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👢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🛏)件(🔃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🍌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🍂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💑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🕵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❤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🏕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🏀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🐹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🤯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🔳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👲)相关任务落地(🎆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💪)支持机制。 此(🐝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👼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🐻)政策解读发(🦎)布会(🥑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⏮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❣)采购绿色通道(🛎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🌽)得以医疗(✴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📫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👲)本”的基础(🖋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👧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📄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🚔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🚛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🎦)且超出基本(🤪)医保保障范(📏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🔕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⛷)多层次用(🎏)药保(🚟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🧑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📛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🔇)进一(🗞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🏠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🎧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🤴)进(🧢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🚡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🎒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📫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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