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🌛),国家医保(🚻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🌩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💣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🍦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🎳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🛑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💍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🥃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⛪)通过创新药投(🔽)资基金(👉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🚵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🙀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💹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😤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🥍)技重大专(📛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🏀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🚋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🐄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🕠)保中心副(📚)主(🧤)任王国(🛑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👫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🚜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👵)得以医(⭐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🤫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🤨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🥥)基础上,按程序(😤)将符合(💉)条件的创新(👗)药纳入医保(📧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🎒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🕕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🔵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🤪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😓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🚪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📘)局医药服(🛠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💚)创(⬜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🍫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🔭)支付渠道。” 黄(❗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♑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🌎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🥅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🐭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👲)的时候定(🌠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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