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🥘)发的《支(🔡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🏨)《若(🎓)干(🍽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❌)决措(⛹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🈯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🎍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🤷)药需求等数(📅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🌜)适(🕚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🍣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🌩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☝)。医保部门与企(🍓)业可围绕药(🐭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💔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🐺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🗝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🏫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🚹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🗯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👡)色(🔙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🥓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👯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🛂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🕳)比等为由影响创(🛵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🥣)保(🥍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😐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✴)整优(🍳)化基本医(😶)保药品目(🍑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😱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📰)亮(🤖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🎗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🆓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📫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🚸)黄心(🤢)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🦀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📙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🐕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🛌)商(🦓)保创新药目录与(🚅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📍)步调整(🏾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🏼)者。” 中新(😏)健康记(♐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⚪)关负责人表(⛓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🌑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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