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♟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🏘)外发(🍘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👲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🐘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💬)医保数据(♍)用于(🥛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🥦)据归集(📌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🤳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🅰)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📜)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💾)扩大创新药投(♏)资规模。鼓励(🎢)商业健康保险公(💃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🀄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📎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🏇)创新药的耐(🕎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🤳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💗)围(⤵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🈴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🏭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😵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🤼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👦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🎢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🍾)进入医(🍯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🙁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🍮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📦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🥂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😹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🏍)障范围的创(😻)新药。 在(🌯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😄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🐊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🚾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🎺)划实现(✔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🏿)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🖲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🐾)现(🖖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📎)示(🗼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🛢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📉)行(🦊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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