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😖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🌈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🎋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⬛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🔁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🙎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🔟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🐶)品,支持(😲)医药企业、科(⛔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✋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👛)提出,鼓(📖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🙉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😽)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🃏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🍦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👫)。医(🖇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😜)。 在统筹推动(🐋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🔕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🎛)善多部门(🌳)联动的支持机(💎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♋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🧙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🌅)极进入医疗(➡)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😁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🐹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🖍)临床诊疗需(🈷)求(👇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🏪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🚀)调整优化基(🍂)本(😑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🌕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🥌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🔎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💊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👴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🌏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🔭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🤞)家医保(🈹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♊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⛹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🧐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🛥)市场(🥃)行为,市场(🌭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🍂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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