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📐)简(🕗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😟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♋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🧐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🧔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💪)布局(🌌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㊗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🕒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🥌)投资(🐝),培(💉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🥌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💍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🆕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💜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📬)新药物研发国家(🧞)科(🤙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➿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🥔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✳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🔼)相关任务落(🛺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📐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🦈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🚳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🗼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♋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🥦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📪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🕛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🎛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🎀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🍪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🌘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✝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👭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🍲)立“商(🌶)业(🗞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📒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👢)药目录是(📑)健全多(🐩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💤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🍝)值创新(👍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🎚)申报、同步调整(🛢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🚳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⛵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🥂),而且价格应该(🚵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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