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🛡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🥩)新健康注意到(🗽)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😊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📘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🧠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🍱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🌛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🥛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💇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🔄)康保(🕵)险公司通过创新(⛔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🚼)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🚢)创新药的耐(👰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❄)提(👽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🛀)品(🎆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📜)规格(👮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🧛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👡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🏮)重大慢性病、(🈸)儿童用药、罕(🎮)见病等重(❤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👧)实施并完(🐝)善多(🥇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🔣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🌧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🏀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🏕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🤨)用名药品只(🐍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🔂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🚥)生事件(🌥)等(👯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🥓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🌯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🤵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🍽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🤰)全(🔷)多层(🐬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🛹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🥌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🏉)保目录同时申报(🤕)、(📮)同步调整,程(🙌)序基本(📞)一致,企业可(🕑)以自主(🧜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🆖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🈲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🐈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👘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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