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👻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⬆)发展困境——(🌸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😺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🐖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👒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🐣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🌒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📼)构等合(🆚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⛔)研发管线(🚢),提升创(📂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💲)资规模。鼓励商(🗺)业健康(⏯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📠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💾)给予点对(🛒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🧥)主规格(🍚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🖲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✒)发国(🚶)家科技重大专项(🗻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🛵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🈁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🐗)王国栋(🍨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💻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🍺)药品目录更新公(📒)布(😋)后3个月内(🌹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🚆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🅿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🎣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😨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😐)有两个(📯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🐉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🕶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🌮)需(🐜)的创新药(🛩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🌖)康保险创新药(🏘)品目录(🌕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🥉)值大、患(🎄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🎷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🌟)界,为超出基本(🏕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🍻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👯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🐵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📌),而且价格应(🎥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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