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🥟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💐)心的创新药企发(⛎)展困境——“研(🅿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✂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🎵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😠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🔖)配创新(🔌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🐘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💪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💨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😏)保险公(🥄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🤓)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🌝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📭)请获(🍅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🌖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🙋)性病、儿童用(🎁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🐈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📂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🙍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🚀)栋1日在(😭)政策(📭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🐏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🎶)励(😿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🔜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🍢)、药占比(🌄)等为由影响(🎚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👧)录内谈判药品和(🍿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🐛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⛏)必需的创新药(🍞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📒)时纳入医保支(🦓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⭕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😬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🔶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📁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📞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🆔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🚤)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🌄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⏮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🍅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🧗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🕯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🔵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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