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🐚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Ⓜ)提出“支持医保(🛥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📂)析,开发适(⚫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👢)产品,支持(🚳)医药企业、科研(🏩)院所、(♑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👱)线,提升创(🕗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💓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😙)定的长期投资(🚴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💄)药,企(💼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🚰)与企业可围绕药(🥈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🍧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🏙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😾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📹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🥦)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🍍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🔇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🍽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🙀)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🛬)需要及时(🏓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🏥)求和(🚞)患(🎮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👒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🔶)品可不(🔫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🐸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👡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♎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🐖)保(🛡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🎀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🎐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Ⓜ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🧝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😍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🐁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🍰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🤽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📃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👎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🔋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😖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♿)以用的是推(🐐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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