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👉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⏺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🛂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💶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🕎)来看,文件提(🔷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👸)谱、临床(🌍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🤢)的(⛪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😤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📺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📀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🚰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🍈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🚩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✏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🍮)儿童用药(🎊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🕟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🌬)并完善多(😆)部(😠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🤠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⛓)药品配(📝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🦆)以医疗机(🔆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💯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🖌)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🔂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➕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♑)制(🖊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💘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📺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📚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🎊)设立“商业健(🔥)康保险创新(🎒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👣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📁)保障范围的创新(🍿)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📣)场(🔌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🉑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🔃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✌)发(📫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🥥)药目(🎯)录中的药品(🚥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🕉)不(🍙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❇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➖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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