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🗿)印发(⏫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🏛)下(🤰)简称《若干(🦅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🏴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🏃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🗯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😮)平(💰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🤣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💈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🚙)研院(🕵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🛺)升创新效率。 (🐘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🤵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🤵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🍂)研发提(🍡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😖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👳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🥊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💈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🚡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🍉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📄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🚡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💗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⏬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🍡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🗄)制(即同(🔴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👬)期调整优化基(🚐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🤕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💪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🏼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🥕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🌫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🐎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😂)基本(🍯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📧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📐)表示,“商保(🤣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❇)计(🤵)划实现商保创(🧟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🕑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🌇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🦀)录中(🤰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🐩)保,并(😚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🍧)表示,“因(📒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💲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🏐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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