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🐲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🚇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🐖)的耐心(🐎)资本。 另(🤯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🚬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🅰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🗨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✖)准入涉及(🏈)的(🧔)主(😅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🍵)技重(🍗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➗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🍀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🧑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📇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😃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⏮)机(⤴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🆑)等为由(🗣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🆓)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💐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😑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👿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🕟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💼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🤭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🧀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📦)高(😽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🚸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🦎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🗨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🎌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🐋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🚋)新支(♍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🐟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🤺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🌈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♌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🤯)保创(🌋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🉐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➗)现场(📞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🍔)中的药品是(🔔)推荐进入商(🥟)保,并不是“强(🕥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😿)关负(❤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🔶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🤤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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