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🥃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🌑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📉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📺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💅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🦒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👣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😟)方向、布局研(🏰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🏣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🅾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😺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🚔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🉐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🦏)。医保部门与(🤦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✋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🥣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😬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🏄)性病、(🌳)儿(🏾)童用药、罕见(❤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🍷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📽)落地实(💶)施并(💹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🚈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🚸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✏)。 此外,不得(🌜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👕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🔛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🐼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🎠)符(✍)合条件的创新药(🛐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⛴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😏)入医(🎗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♌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👏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🏦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🍨)著且超出(🥉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🌡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🌠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🆎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📵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🔚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🔪)还在发布(😙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👠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🤰)能(🏈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⛓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