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✊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🐿)外发布。中新健(📰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📛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🗞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👒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📪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🆔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📐)研(🤕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🧗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🎿)险扩大创(🎮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🛬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🌬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🖇)医保(😯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💱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🍝)国家科技重大(🛒)专项,聚焦重(🏓)大传染病(✝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♊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🏭)领域,推动(🧣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♊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⬜)医(🐂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🐫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🕯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😍),保障临(🍹)床诊疗需求和患(⏬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🔕)为由影(🔇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😤),按程序将(💿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🈳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✒)大公共卫(🍈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🔭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➕)路径。 另(♒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🦏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📔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🔞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🍽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🔙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🐏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🤓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🚗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🚦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⏺)能不一样(🛌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🌍)里,所以用的是(⏪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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