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🤼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🛷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✍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🙈)难”,文件(😎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🚄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🏩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🚰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🍅)体来看(🥥),文件提(🧝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🤑)医保信息平台(♏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🐒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🐡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💀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📼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🐝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💭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🐂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🐋)涉及的主规格(🈺)、(🐀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🧟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🤙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🍹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🍬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🏝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🚣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💬)解读发布会(🥝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💄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💐),根(😟)据需要(😫)及时(🎯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🍍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🗣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🌙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📣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🎦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🦅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🈵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🗄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💢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🐠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💴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🍅)宇表(➗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🐱)确基本医(👶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🌮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📋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🌨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🛁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🎸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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