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👗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🍘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🆑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🏗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📇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🍽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💙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🎴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🏩)等数据归集和分(🙎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🗄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🏓)局研发(♌)管线(🐃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📹)业(😌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👴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📏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🐯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🔏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🗝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⬜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🏘)围等开展交(🔯)流。 (🅾)在统筹(♋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🎪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♉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🧦)政策解读发(🕤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🎂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⛔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🗨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🎿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🥔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🚞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🗽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⏮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🐐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🔓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⏰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💫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🥔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🍌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🈁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🤒)一步。该目录将(😜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🐠)提供新支付(🎻)渠道。” (💢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😯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💰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🚁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🎬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🍡)荐进(🐖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😅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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