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🎛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👁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✴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👤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🚮)好(👭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📩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🔐)、医疗(🚼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🗝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🚠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🕎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⛷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😯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🈲)药品目(🚧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🌋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🌍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🥟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👁)并完善多(🌽)部门联(🍈)动的(🌓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💧)节(🍦)。国家医保局(🐸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🏉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🚥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😲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🚍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👆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㊙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💨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🦅)围的可(😖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❄)纳入(⛄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🍾)值大、患者获(🤘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🛒)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💢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🤠)用(🤩)药保障体系(🤢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💥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💐)承受力的高价值(🆘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📍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🚑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🤠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🔄)推荐(🥑)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💋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🧛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🍦)样(🏒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🧤)这里,所以用(📗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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