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🍏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📫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🎋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📢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🌷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🔝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😇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🐌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🏨)等合理确定研(👅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🐘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🆎)司通过(🎲)创新药投资基(🌿)金等多种方式(🧢),为创(🥑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🎐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🤤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👭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📠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🕕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👍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🕢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💡)国家科(⛷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😞)性病、儿童用(🔌)药、罕见病等(🕝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🏔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🦃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📙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🤞)是推动创新药(🌆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😂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🍗),保障临床诊(🧤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🍜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🚅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🎭)内谈判药品(🖍)和商(🧞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🤡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😸)个规(👜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🍹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🚪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😙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🗻)保(🏅)局医药(🔻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🔽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🙇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💱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🧤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🐙)保目录同时申(🤝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📇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⛷)申报两者(😙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😴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💋)是推荐(🙄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