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🤭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🤙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🧛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🔋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🔺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🕥)创新药投资基(🥄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🏵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🌭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🏩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🦒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🕠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🎓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🚠)多部门(😿)联动的支持(📁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🏠)院“进(🥜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🈸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🌚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📛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💸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🚛)时采购(🎎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🖥)理用(📿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🥝)等为由(🤱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😿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🎮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🌳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👏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💬)药纳入(🧀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🥅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🗄)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🚻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🛰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🐘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🌐)录”(以(🥪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📬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🏦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🛐)司司长(🎽)黄(🐢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🚐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🆙)医保局计划实现(📄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🍋)时(🍴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🔔)序(🕢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🏽)、商保(🎐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📨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🌠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🏺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😬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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